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5月31日‧經濟日報副刊)
六年前,當時34歲的李嘉軒,夥同朋友在台中市耕讀園餐廳持槍殺死3人,擊傷2人;為了籌措逃亡費,接著再犯下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,嘉義富商蔡明福綁票勒贖案,次年底被逮捕,判死刑,正進行更二審中. 幾天前,李嘉軒由二十多名警察戒護,上手銬腳鐐返家祭拜上月病逝的亡父,當他含淚跪爬到靈前上香,他的大哥泣吼:"我要代替阿爸教訓你!",連打他兩巴掌,把李嘉軒的眼鏡打飛,臉上留下明顯掌痕. 我想,他的大哥一定[打在手上,痛在心上], 這兩個重掌諒必是~ 最沉重,也是最哀慟的兩巴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