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創業老闆,真是聽明過人,才能高超,做起事來,既看得「準」,復又判斷得「狠」,且發號施令得「快」,為制機先,常迫不及待,對部屬出口:「一句話!」就這麼做了,不顧企業既定的經營管理規章,甚至經常做出違反其老闆自行頒訂的管理規章之事。
這在規模尚小的小企業,因為企業組織層級較少,或許影響較小;但若已具宏偉規模型態的大企業,如果老闆如此「隨心所欲」地隨便發號施令,則將使各級主管與一般員工「無所過從」、「手足無措」,所謂的門企業經營管理體制與運作」,勢必混亂無緒。
因此,我們以為,企業界若欲消除公司內的「部屬專霸」,或避免將來產生「山頭林立」現象,似應效決採行蕭局長的「職務輪調」辦汰;但在實行輪調之時,也要花功夫,把企業內的經營管理制度等規範建立,以便企業員工運作經營管理之遵行依據。同時要率勸企業老悶及公司內的高級幹部必需與一般員工同樣「一體遵照」企業管理規章,俾維護企業經營管理規章的「描威性」,以遂行其正常運作功飾。
汰理學上有謂「惡法亦法」,意即:既然沃律已規定明文揭示其屬各人全體廠運照之準則,則任何人皆需奉行不渝;縱使該法則係不合理、不符人情的壤伕,但在尚未明白修訂之前,各人仍須遵照之,因此之故,吾人應當經常注意檢討修訂公司內的經營管理規章,如有不合時宜,不符情理者,立即修正實施。 大家都知道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,中華民國憲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,我們希望類似公司章程之類的「企業法律」――公司經營管理規章,見到例如有這樣的明文規定:「本公司員工,無分男女、出身、勞資、職工,在經營管理規章上一律平等。」,不過這祇是我們的「希望」罷了!
事實上,目前台灣的家族企業充斥業界,到處司見管理不上軌道的公司,尚需有識之士與有關當局大力宜導,或許還能有希望逐漸漓向上述的理想「管埋平等主義」,使得企業內減少特權分子的作祟,員工們都能一體遵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,讓公司的運作更為順暢,獲益戀多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5月9日‧經濟日報)
這在規模尚小的小企業,因為企業組織層級較少,或許影響較小;但若已具宏偉規模型態的大企業,如果老闆如此「隨心所欲」地隨便發號施令,則將使各級主管與一般員工「無所過從」、「手足無措」,所謂的門企業經營管理體制與運作」,勢必混亂無緒。
因此,我們以為,企業界若欲消除公司內的「部屬專霸」,或避免將來產生「山頭林立」現象,似應效決採行蕭局長的「職務輪調」辦汰;但在實行輪調之時,也要花功夫,把企業內的經營管理制度等規範建立,以便企業員工運作經營管理之遵行依據。同時要率勸企業老悶及公司內的高級幹部必需與一般員工同樣「一體遵照」企業管理規章,俾維護企業經營管理規章的「描威性」,以遂行其正常運作功飾。
汰理學上有謂「惡法亦法」,意即:既然沃律已規定明文揭示其屬各人全體廠運照之準則,則任何人皆需奉行不渝;縱使該法則係不合理、不符人情的壤伕,但在尚未明白修訂之前,各人仍須遵照之,因此之故,吾人應當經常注意檢討修訂公司內的經營管理規章,如有不合時宜,不符情理者,立即修正實施。 大家都知道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,中華民國憲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,我們希望類似公司章程之類的「企業法律」――公司經營管理規章,見到例如有這樣的明文規定:「本公司員工,無分男女、出身、勞資、職工,在經營管理規章上一律平等。」,不過這祇是我們的「希望」罷了!
事實上,目前台灣的家族企業充斥業界,到處司見管理不上軌道的公司,尚需有識之士與有關當局大力宜導,或許還能有希望逐漸漓向上述的理想「管埋平等主義」,使得企業內減少特權分子的作祟,員工們都能一體遵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,讓公司的運作更為順暢,獲益戀多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5月9日‧經濟日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