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個部分要探討的,是勞資的特徵。
家族企業在創業之時,個人色彩較重,隨著企業的成長,分工愈細,而市場的競爭多變,又非有專業人才不足以克服,家族企業在成員無法完全控制企業的各項功能時,乃不得不將部分權力委諸外人,才慢慢使勞資的關係具體化,次策中心也開始有外人介入。此時勞資的特徵有:
1.家族仍擁有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,
2.指揮系統有時名不副實,需跨越正式的命令系統,甚至造成令出多門,屬下無所適從的現象,
3.為安置家族人員,常有因人設事,或發生「空降部隊」的現象,
4.勞資的陞遷機會不處於平等的立場,
5.家族的成員即使並無實際效能,但只要無過,即訂穩居高位,
6.一般勞方可以自由選擇不作,但家族成員卻難以如此,有時往往須與企業共存續。
最後,我們來看看家族企業組織系統的安定、變遷與革新。家族企業的利害與共、榮辱相關,存亡共一,往往就是造成組織安定的直接原因,其表現的優點有:
1.家族成員均有奉獻的精神,
2.家族既有的信譽可直接迫使成員努力去維持,
3.股東與經營者合付,無形中助益企業的快速成長,
4.繼承權有連貫性,可提早有計畫的培育接斑人才。
其中,原有組織變遷的因素又可分為:
1.決策中心加入新的家族成員,有能力有才華的子弟往往使原有系統成長加速,
2.家族企業內部因成本、績效等原因作經濟性的合併或魚割,
3.有摩擦傾軋而又缺乏原有統一的領導力量,於是產生分離局面。
若要革新,卻又可能因內部領導中心主動的行為與外界環境的壓力,迫使革新產生不同的狀態;不過,革新的效果須依主其事者之能力何如而失定,通常革新的行動若因被迫而產生,則更能激起家族企業存亡與共的信念,反易達噸預期的效果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‧工商時報)
家族企業在創業之時,個人色彩較重,隨著企業的成長,分工愈細,而市場的競爭多變,又非有專業人才不足以克服,家族企業在成員無法完全控制企業的各項功能時,乃不得不將部分權力委諸外人,才慢慢使勞資的關係具體化,次策中心也開始有外人介入。此時勞資的特徵有:
1.家族仍擁有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,
2.指揮系統有時名不副實,需跨越正式的命令系統,甚至造成令出多門,屬下無所適從的現象,
3.為安置家族人員,常有因人設事,或發生「空降部隊」的現象,
4.勞資的陞遷機會不處於平等的立場,
5.家族的成員即使並無實際效能,但只要無過,即訂穩居高位,
6.一般勞方可以自由選擇不作,但家族成員卻難以如此,有時往往須與企業共存續。
最後,我們來看看家族企業組織系統的安定、變遷與革新。家族企業的利害與共、榮辱相關,存亡共一,往往就是造成組織安定的直接原因,其表現的優點有:
1.家族成員均有奉獻的精神,
2.家族既有的信譽可直接迫使成員努力去維持,
3.股東與經營者合付,無形中助益企業的快速成長,
4.繼承權有連貫性,可提早有計畫的培育接斑人才。
其中,原有組織變遷的因素又可分為:
1.決策中心加入新的家族成員,有能力有才華的子弟往往使原有系統成長加速,
2.家族企業內部因成本、績效等原因作經濟性的合併或魚割,
3.有摩擦傾軋而又缺乏原有統一的領導力量,於是產生分離局面。
若要革新,卻又可能因內部領導中心主動的行為與外界環境的壓力,迫使革新產生不同的狀態;不過,革新的效果須依主其事者之能力何如而失定,通常革新的行動若因被迫而產生,則更能激起家族企業存亡與共的信念,反易達噸預期的效果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‧工商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