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家族金業,簡言之,就是一個企業組織其管理權與所有權屬於一個或數個家族所共有,透過血綠關係與錢財相結合,不管其型態產生的優劣,我們要了解,家族企業幾乎是在一個企業創立成長中自然產生的組織型態,而對於這種企業組織的政治現象做系統性的剖析與研究,了解其權力與權威的關係,以及其成長發展的因果與預側,這就是今天所要講的主題了。
以下我們分三個部分來討論。 第一個部分要探討的,是家族企業權力與權威的關係。我們再分為四個方面來探討。首先我們要知道:家族成員掌握其權力的行使目的在於
1.必須足以維持企業組織的發展;
2.必須能影響他人、命令他人;
3.抗拒外來的壓力,發揮自衛的功能。
其次,家族企業權力的結構不同於一般企業,其意思及政策央策的執行與權力運用的賤構,並非股東大會及董事會,而是以家族會議來抉定經營管理的大計。 第三、家族企業權力的分配有三種狀態:
1. 在草創初期,規模較小,採取中央集權,均由自身控制
2. 到了創業者的晚期,在未能預先對權力移轉作妥善安排時,就可能造成「軍閥割據」的地方分權情況,而這些人可能都是叔伯輩或當初創業的夥伴們,
3. 企業的成長配合外界的變化,必須適當的分權授權,產生均權的制度,使家族企業更合理化、效率化,可惜目前尚屬少見。
第四、家族企業權威性格的特徵:
1. 固執、墨守成規的價值觀,
2. 對具有不同觀點的人施予譴責、排擠、懲罰等手段
3. 抵制知識分子,不易接納新的構想,
4. 相信命運,接受現實,不在如何突破現狀上做努力
5. 強調力量及強硬手段的必要性, 容易將心中的不滿作轉移投射,以滿足情緒上的衝動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‧工商時報)
以下我們分三個部分來討論。 第一個部分要探討的,是家族企業權力與權威的關係。我們再分為四個方面來探討。首先我們要知道:家族成員掌握其權力的行使目的在於
1.必須足以維持企業組織的發展;
2.必須能影響他人、命令他人;
3.抗拒外來的壓力,發揮自衛的功能。
其次,家族企業權力的結構不同於一般企業,其意思及政策央策的執行與權力運用的賤構,並非股東大會及董事會,而是以家族會議來抉定經營管理的大計。 第三、家族企業權力的分配有三種狀態:
1. 在草創初期,規模較小,採取中央集權,均由自身控制
2. 到了創業者的晚期,在未能預先對權力移轉作妥善安排時,就可能造成「軍閥割據」的地方分權情況,而這些人可能都是叔伯輩或當初創業的夥伴們,
3. 企業的成長配合外界的變化,必須適當的分權授權,產生均權的制度,使家族企業更合理化、效率化,可惜目前尚屬少見。
第四、家族企業權威性格的特徵:
1. 固執、墨守成規的價值觀,
2. 對具有不同觀點的人施予譴責、排擠、懲罰等手段
3. 抵制知識分子,不易接納新的構想,
4. 相信命運,接受現實,不在如何突破現狀上做努力
5. 強調力量及強硬手段的必要性, 容易將心中的不滿作轉移投射,以滿足情緒上的衝動。
(作者:陳滄澤/ 本文刊載於1982年‧工商時報)